不正当竞争

许正魁律师电话:132-9666-5505

网易公司诉迷你玩公司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来源: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广东省高级人民法 发布时间:2023-06-06

【案情摘要】 《我的世界》是一款由瑞典游戏开发商于2009年发行的沙盒类游戏,也是世界上销量最高的电子游戏之一。2016年5月,网易公司经授权获得该游戏中国区域独家运营权,并有权就任何侵害游戏知识产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维权。同月,迷你玩公司上线与《我的世界》玩法设计高度雷同的《迷你世界》,运营至今在各渠道累计下载量超过33.6亿次和4亿注册用户,获利巨大。2019年,网易公司提起本案诉讼,指控《迷你世界》多个核心、基本游戏元素抄袭《我的世界》,两者游戏整体画面高度相似,构成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诉请法院判令迷你玩公司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5000万元等。 法院认为,涉案两款游戏整体画面构成类电作品,但其著作权保护范围不包括玩法规则层面的游戏元素设计。经比对,两款游戏在视听表达上有较大差异,故未支持网易公司关于游戏画面著作权侵权的诉请。但是,《迷你世界》与《我的世界》玩法规则高度相似,游戏元素细节诸多重合,已经超出合理借鉴的界限。迷你玩公司直接攫取了他人智力成果中关键、核心的个性化商业价值,以不当获取他人经营利益为手段来抢夺商业机会,有悖诚信原则和商业道德,构成不正当竞争。综合考虑沙盒类游戏特点、侵权内容比例、整改可能性等因素,基于平衡双方当事人利益和保护玩家群体利益角度出发,未支持网易公司要求《迷你世界》停止运营的诉请。根据第三方平台显示《迷你世界》下载量、收入数据等优势证据,综合多种方法计算均显示迷你玩公司侵权获利远超网易公司诉请赔偿数额。遂判令迷你玩公司删除侵权的230个游戏元素、赔偿网易公司5000万元。

【典型意义】 本案作出了国内游戏侵权案件最高判赔数额,首次认定沙盒类游戏画面构成视听作品,厘清游戏画面与玩法设计的关系,摆脱以游戏画面著作权保护玩法设计的路径依赖,从反不正当竞争法角度阐述模仿自由和抄袭侵权的界限,制止抄袭游戏玩法的恶意“搭便车”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合理确定停止侵权具体方式,注重维护玩家群体利益,促进行业公平竞争,对类案裁判有重大示范指导意义,法治日报、中国知识产权报等主流媒体报道肯定。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给与以更改或者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